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盘锦市2024年环境 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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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环发〔2024〕50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盘锦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盘锦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纳入企事业单位208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41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60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64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69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做好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