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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移出名单(1家)

    根据《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盘环发[2023]54号)文件要求,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及时移出正面清单。经审核,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办符合移出情形,现将该企业从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中移出,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127日至20231211

 

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移出名单(1家)

序号

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所属行业

移出原因

1

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211122MA0YMAY52K001V

畜牧屠宰

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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