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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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盘锦市生态环境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
一是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23年警示教育工作。
二是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是组织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公开通报的典型问题,制作廉政教育卡,做到常态化提醒。
四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自警、自省、自重。
五是突出抓早抓小、做实做细日常提醒、监督。
六是“以案为鉴”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8月3日,市局党组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盘环党组发〔2023〕59号)。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促进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抓好法治环境,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发扬斗争精神,在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奋力做好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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