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植酵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液态乳杆菌饲料添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4 浏览次数:612

辽宁植酵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植酵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液态乳杆菌饲料添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对该“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辽宁植酵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液态乳杆菌饲料添加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西三工业园兴盛路。本项目占地面积28716m2建设1条年产8万吨液态乳杆菌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产品为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植物乳杆菌(液态)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7%。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发酵罐设备采取全封闭模式,发酵废气和集气罩收集的灌装工序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物除臭装置废水等回用于生产工序,作为产品添加水回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远期生活污水待市政管网铺设且市政管网连接至盘锦市大洼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盘锦市大洼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PH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检测样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企业采取自主验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验收录入后到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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