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案例丨辽宁博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废气手工采样口密闭不严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0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的辽宁博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装置废气手工采样口密闭不严。该企业现场负责人表示是巡检维护人员疏忽所致,当场立即整改,并且因为废气手工采样口流量小,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轻微。

    二、查处情况

    辽宁博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鉴于该企业此类违法行为是首次发现,其及时整改并且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盘锦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第7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中,企业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发现,其积极整改并且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制定的《盘锦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相应条款 ,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罚款)的决定,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监督其限期整改。企业在本案中受到了教育,又心悦诚服,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管理、防微杜渐,将各种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2022年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典型案例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