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打造“阳光”执法
- 发布日期:2022-07-14
- 浏览次数:249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检查的效果,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检查方式。随着工作要求标准的提高,“双随机”检查已经成为执法大队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以来,“双随机”执法工作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明确环境执法工作涉及的监管主项和子项事项、建立执法人员库、重点监管企业库及一般监管企业库,每月初或季度初按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及执法人员,系统随机确定已抽取人员对应被抽取的企业,生成月或季度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及月检查结果及时在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既提高了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杜绝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又有效促进全体执法队员积极参与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同时依托省移动执法平台对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进行录入,随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反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双随机”执法工作的实施力度,使之成为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巩固执法检查成效,提升日常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坚持在服务企业中出实招、解难题,在为民办实事中守初心、担使命,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检查方式。随着工作要求标准的提高,“双随机”检查已经成为执法大队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以来,“双随机”执法工作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明确环境执法工作涉及的监管主项和子项事项、建立执法人员库、重点监管企业库及一般监管企业库,每月初或季度初按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及执法人员,系统随机确定已抽取人员对应被抽取的企业,生成月或季度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及月检查结果及时在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既提高了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杜绝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又有效促进全体执法队员积极参与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同时依托省移动执法平台对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进行录入,随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反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双随机”执法工作的实施力度,使之成为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巩固执法检查成效,提升日常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坚持在服务企业中出实招、解难题,在为民办实事中守初心、担使命,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