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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今年以来,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遵守市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积极服务企业项目,用实际行动提升办事企业的“幸福指数”。

    深入推进“全程网办”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前来办事的企业耐心讲解政务服务系统的账号注册、审批事项选择、申报资料上传等流程。对已申请网上申报的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线预审,一次性告知预审结果,主动做好服务,让企业和群众积极应用网上申报途径办事。

    强化主动对接服务,促进审批减时提效。落实全程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少走回头路;提供精准服务,与环评单位做好无缝对接,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逐个排除“地雷”和“路障”。尽力压缩各审批环节时间,做到严格审批和优化服务并重。

    下一步,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落实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及管理办法,加强业务人员对《盘锦市政务一体化政务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辽宁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学习,实现企业申报即审的原则,提升环评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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