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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积极配合市局工作专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举措、全国和辽宁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兴隆台生态环境积极配合局工作专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对兴隆台区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在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同时,始终恪守“环境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的执法理念,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帮扶和服务企业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主动加强与企业间的双向互动沟通,尽最大努力解决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中遇到的困难。让企业感受到环保执法为民的真诚服务。

    为确保检查过程不走过场,对照企业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查阅公司台账、查看环评手续、查勘生产设施现场等对重点企业逐一进行走访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记录,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认真探讨,督促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截至目前,专班检查组已检查兴隆台区企业14家,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如大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生态环境管理台账不规范、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让我们更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重要性的认识,一定会对标问题落实整改任务,决不让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

    通过此次多角度排查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将对照隐患台帐,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继续保持兴隆台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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