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石化公司三泥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石化公司三泥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辽河石化公司三泥回收项目位于该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为1651.04万元。项目利用现有的延迟焦炭塔大吹汽过程回炼油品车间浮渣、清罐底泥,利用焦炭塔大吹汽过程放空油气的热量回炼含水污油,项目建成浮渣及三泥处理能力为5000 吨/年,含水污油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放空塔顶的气液分离罐加热过程中产生分离废气,浮渣及三泥均质罐及含水污油罐顶产生的有机废气送至低压燃料气管线系统作为燃料气回收利用。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对装置的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放空塔顶气液分离罐产生的分离含硫废水,废水经密闭收集后送入酸性水汽提系统处理后排入公司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装置及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的措施,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防止事故状态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并定期对土壤及地下水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项目塔顶气液分离罐和过滤器产生油泥以及过滤污油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至本项目三泥回炼系统回炼处置。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当地政府应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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