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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民意养殖场(盘环罚决〔2021〕169号)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322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罚决〔2021169

当事人名称:大洼县民意养殖场

    我局于202171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20044月开始建设,200410月开始养殖,现养殖蛋鸡4万只,建有鸡舍8座,在蓄粪池东侧发现有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露天堆放,堆放面积大约40平方米。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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