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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九鼎宏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盘环罚决〔2021〕137号)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571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2021)137

 

当事人:宁九宏泰水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42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辽宁九宏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14吨生物质锅炉在生产时有使用散作为燃料的现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 行政罚款壹万壹仟陆佰壹拾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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