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91号
当事人: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东侧鸡棚旁畜禽粪污随意堆放,未能及时清理和贮存。
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畜食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