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89号
当事人:盘锦裕丰种猪繁育场
我局于2020年11月26日对盘锦裕丰种猪繁育场进行了调查,发现盘锦裕丰种猪繁育场,场区东南角猪舍旁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未能及时清理和贮存。
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