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辉(盘环罚决【2020】85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85号
当事人:林家辉
我局于2020年11月12日调查,发现2020年11月10日,林家辉在盘山县沙岭镇三农道(坝四线)北侧句海洋家鸡场西侧的上水线西侧路边露天焚烧秸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处以如下行政罚款: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