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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辉(盘环罚决【2020】85号)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410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85

当事人:林家辉

    我局于20201112日调查,发现20201110日,林家辉在盘山县沙岭镇三农道(坝四线)北侧句海洋家鸡场西侧的上水线西侧路边露天焚烧秸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处以如下行政罚款: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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