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宜田(盘环罚决【2020】84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84号
当事人:刘宜田
我局于2020年11月24日调查,发现2020年11月13日,刘宜田在沙岭镇北郑家村自家承包地露天焚烧秸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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