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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宜田(盘环罚决【2020】84号)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393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84

当事人:刘宜田

我局于20201124日调查,发现20201113日,刘宜田在沙岭镇北郑家村自家承包地露天焚烧秸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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