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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治龙润滑油有限公司(盘环移送[2020]11号)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387

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盘环移送[2020]11


    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160号的盘锦治龙润滑油有限公司无相关环保手续,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含油废物擅自填埋在没有防渗措施的土坑中形成渗坑。此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及《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涉及证据材料移送盘锦市公安局辽河安全保卫支队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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