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泓化工有限公司(盘环罚【2020】21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2020】21号
当事人名称:盘锦中泓化工有限公司
盘锦中泓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厂界下风口异味明显,经监测大气污染物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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