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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305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强化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包括2017年核发的13个重点行业的排污单位,我市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为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炼焦、制药、农药等。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有通过未经许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污染物排放口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等)是否满足运行规程要求、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无组织排放行为、运行台账是否记录齐全及信息公开是否落实等。


    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对2017年应核发重点行业企业发证情况再梳理,对当时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经整改后满足发证条件的企业尽快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经整改仍不满足发证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检查中,对应领未领或未申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无证排污行为进行处罚;对已发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行为的,按法律法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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