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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德润生物)

发布时间:2018-09-24 浏览次数:417

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盘锦德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洼区新立镇,法人代表韩飞。2018年8月10日,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年提取200吨水飞蓟项目2011年由市环保局审批后,一直未验收;煤场、炉渣堆未覆盖;部分油桶露天堆放;部分地面未硬化。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9月7日,大洼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8】第15号)。之后,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8年9月19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8】15号),罚款人民币24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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