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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1871

    一是环境监管网格存在建而不运行的问题。环境监管网格没有专人负责,部门间、网格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是十分顺畅,环境监管部分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清晰,县区级三级网格发挥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环境监管网格的运行需要资金的支持,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上存在误区,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政府考核的重点内容。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纳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督办相关有环境监管权力的各部门落实。

    持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中完善管理机制,督促县区将环境监管网格落到实处,促使网格化环境监管发挥实际作用。加强对网格化运行情况的管理,定期进行调度,人员变动及时修订,确保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表现为不能执法、不会执法。全市环境执法人员近200名左右,真正能开展日常执法的人数不多,数量有限。      

    整改措施: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全市从事执法的人员进行两期业务培训,市本级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利用环保部开展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全市环境执法人员中开展实战演练,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

    三是环境执法没有车辆保障,无法开展对企业的日常监管。2016年7月,市环境监察局实行车改,全局仅保留一台公务用车。由于环境监管范围大,体现点多、面广、线长,没有执法车辆保障,很难完成对企业的监管任务。

   整改措施:辽宁省正在进行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利用改革时机争取市政府支持,配备部分执法车辆,专门用于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在没有完成改革政府没有给配备车辆之前,积极与市政府车辆管理平台联系,争取保证2-3台执法用车,保障环境执法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四是辽河油田油矿区内的危险废物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辽河油田各采油厂遍布盘锦两区两县两个经济区,油田井场、输油管线、联合站众多,多节点产生危险废物,经过多年来的严格监管,辽河油田环境管理面貌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辽河油田产生危险废物节点众多、种类繁杂,环境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整改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巡察巡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量,将对油田的日常监管由原来的一个科室,变成两个科室管理。每年对油田各采油厂开展春秋两次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在人防的基础上,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对油田各采油厂的每个油泥暂存池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纳入市政府大智慧管理平台,随时监控油泥的处理、转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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