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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塑剂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500

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塑剂加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盘锦辽东湾新区起步区(重点建设区)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目前企业在建 14 万 t/a 苯酐、48 万 t/a 增塑剂、0.6 万 t/a 富马酸和 5 万 t/a 树脂、0.36 万吨/年塑胶粒共五套生产装置,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产品DINP 为原料,采用加氢工艺生产UN899新型环保增塑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4 万 t/a增塑剂生产装置一套、制氢装置、储罐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其中供热新建1台100万kcal/h燃气导热油炉。
  本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有组织废气为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燃气来源为甲醇裂解解析气、加氢装置尾气及MA车间副产异丁烷,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NOX,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设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再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为增塑剂加氢装置在气液分离过程产生冷凝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氨氮、SS、石油类,项目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经管网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成前,本装置不得投产运行。
  3、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按“报告书”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其中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HW06、HW11、HW13)和废导热油(HW09),均属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依托在建工程,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须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并将该协议和危废处理单位资质报市环保局备案。
    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真空泵、压缩机、机泵等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书要求,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在装置区设防火堤、罐区设围堰,设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管网以及雨污系统切换阀门,事故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事故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须完善事故水收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严禁事故废水排入外环境。建设单位须在施工过程中留存事故水收集系统建设内容影像资料,作为环保竣工验收审查内容之一。
    按环境保护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10〕113号)、《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有关要求,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全厂、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项目建成运营前须报市环保局备案。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须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我局委托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和辽东湾新区环保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辽东湾新区环保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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