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油田兴古潜山注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9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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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油田兴古潜山注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晨宇工业园东北角,属盘锦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总投资15360.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5万元,建设期7个月。
建设规模为:新建注气站场、井场各一座,新钻7口注气井,由北向南呈2-2-3排列。注气站场用地面积为18000m2、注气井场用地面积为26400m2,不新增占地。注气气源为秦沈线输送的陕京二线天然气,注气规模为70×104m3/d。
本报告书评价对象为注气站场及注气井场。冷家调压站至本工程所在地输气管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对井场作业面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水泥等散体材料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存放时严密遮盖;同时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其烟气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
运行期:清管作业、超压及检修过程中放空产生的废气引至20m高放空立管排放。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监管,严禁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周边环境。回注废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相关限值要求。
运行期:本工程运行期清管器、过滤器、压缩机产生的废水,经排污管线引入站内30m3地埋式污油罐暂存后经柱塞泵输至槽车外运至兴二联处理。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近期处理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标准后外排,远期待盘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排入盘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工程开钻后及时下表层套管至泥岩层,套外水泥上返至地面井口,避免上、下含水层串通对深层淡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钻井平台及泥浆池铺设HDPE防渗膜,避免废弃泥浆及设备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发生。
4、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周期,钻井过程应选用电动钻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用隔声间,设备基础应进行减震隔振处理并
5、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钻井应采用泥饼已鉴定为一般固废的环保型泥浆,废泥浆及废岩屑须采取不落地处理技术,滤液进入污水储罐运送至兴二联处理后回注,泥饼综合利用。含有原油的泥浆属于危险废物,应采用罐车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行期:清管器、过滤器、压缩机产生的废水经排污管线引入站内30m3地埋式污油罐暂存后经柱塞泵输至槽车外运至兴二联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的最大可信事故为:站场内管线发生破裂,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引起甲烷窒息及火灾爆炸事故。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建设单位必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采用先进的钻采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井场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监测;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撤离安置方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根据《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项目退役前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应按照后评价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