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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盘锦地区)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807

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盘锦地区)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中心审核、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盘锦市盘山县境内, 总投资6.208亿元,共涉及高升采油厂下辖的雷88块、雷11块、高18块、雷64块等4处油田区块。工程计划于2016-2020年部署89口新井,其中油井87口,水井2口,并同期建设新井配套地面设施。采出液的外输采用管线集输及单井罐集输方式,采出液的计量、分离依托现有转油站和高一联合站进行。其中雷11块19口新井与雷64块5口新井产油为稀油,采用单管加热集输工艺,转油站依托雷1计、雷2计、雷3计、高4转;高18块40口新井产油为稠油,采用双管掺稀油集输工艺,依托高5转、高6转;雷88块25口井产油为稀油,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采出液暂存于新增的25座20m3单井罐内,通过罐车运送至高一联合站进行处理。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对井场作业面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将石墨粉等物料集中密闭保存,以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选用合格设备,严格控制烟气排放。

    运营期:加热炉采用伴生气为燃料,烟气须经8米以上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井口密封性,严格检查井口等处密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原油装卸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减少烃类气体挥发。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监管,严禁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泥浆池;钻井废水用于调节泥浆浓度,循环使用,剩余废水和洗井废水通过罐车收集,运送至联合站处理,回注油气层,不向地表排放;钻井设备、检修等均应采用蒸汽冲洗,基本不产生钻井清洗废水;钻井期间应对井场四周设置围堰,阻隔产生的各种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厕所内,待施工结束后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用罐车运至联合站进行处理后回注油气层,不外排;采油废水与原油一同通过集输管线输送至联合站,油水分离后再经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注油气层,回注废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相关限值要求。

    3、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井场做好泥浆池的防渗措施,泥浆池内部铺设HDPE防渗膜,满足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防渗性能要求。对废弃泥浆和落地油及时清理和处理,避免污染物在雨水的淋溶作用下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钻井时表层套管应下到泥岩层,固井时水泥套管应上返至地表井口,并保证固井质量,防止套外返水。

    营运期:加强井场的环境管理工作,杜绝各种废水、废油就地倾倒,及时回收落地油。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机制,对评价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井定期监测。

    4、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井场柴油机排气管安装消声器,柴油机组安装在活动板房内。各井场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在远离敏感目标处布设,50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的需设置隔声屏障;同时应尽量缩短钻井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运营期:需定期对抽油机等主要噪声源进行维护,以减少设备异常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

    (1)采用先进的钻井泥浆体系,增加钻井液的无害化和环境可接受性。提高钻井泥浆重复利用率,减少废弃泥浆产生量。

    (2)对最终产生的废弃泥浆利用泥浆无害化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泥浆属于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按照Ⅱ类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要求,采用复合衬层对泥浆池进行防渗。各井场在施工时应在泥浆池单独用HDPE防渗膜分隔出一块区域,用于暂存含油泥浆,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3)钻井作业期间井台、泥浆罐等设备周围采取防渗措施,井场边界设置相应高度的围堰,井场内设落地油泥暂存设施,确保落地油100%回收。

    运营期:运行期修井作业对井场应采取防渗措施,禁止原油渗入土壤。修井结束后,对落地油和废防渗布应及时回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石油和伴生天然气,环境风险事故为井喷、集输管线泄漏。井场上部采取压井管汇等预防措施,下部采用旋塞防喷等,对集输管线定期检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降低发生井喷的可能性。你厂必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采用先进的钻采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环境风险。配备必要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井场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监测;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撤离安置方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根据《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项目退役前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应按照后评价要求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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