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乡村”项目中压燃气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锦德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宜居乡村”项目中压燃气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盘锦市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盘环评估函[2016]第119号),我局讨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完成,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本项目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项目在原有中压主干线上引出五条中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分别连接至兴隆台区兴盛、兴海街道下辖的七个村(李家村、西跃村、裴家村、牛官村、粮家村、胡家村和大岗子村),新增管线总长33.42km,管径DN200mm,设计压力0.4MPa,年输气量1000×104m3/a,项目气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辽河分公司自产气。
本项目管线走向:
(1)胡家村中压管线:起点为中华路与公园街交汇处沿中华路西绿化带一直向南过兴隆台街到盛世街向东,经辽河南路、兴油支路、泰山路到双兴路南路后向南到环城南路后东走到芳草路,由芳草路向北到友谊街再向东一直到胡家村,线路全长20458m。
(2)裴家、西跃、李家村中压管线:起点为环城路东,沿东林一直向西至下铺村再向南沿原有管廊带到下董村,线路全长1398m。
(3)牛官、粮家村中压管线:起点为新工街中润化工路北,沿牛镇线10千伏高 压廊带向北到牛官和粮家。线路全长3340m。
(4)大岗子村中压管线:起点为兴油街与新工街交叉口起向东到纬四路,沿纬四路向南再向东拐终到大岗子村。线路全长6038m。
(5)胡家至开发区环线:起点为贺家村北路口,沿上水线一直向北,到规划中的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向北终到盘锦高新技术开发区经二路,线路全长2186m。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要求恢复管道沿线的植被和地貌,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灌木、草本类植被恢复,开展景观优化设计,尽量减缓工程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确保不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结构和稳定性。
2、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输气管线发生损坏或阀门损坏引起含硫化氢的易燃易爆天然气扩散中毒以及爆炸冲击波、燃烧热辐射。建设单位应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本项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我局委托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和兴隆台区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和兴隆台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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