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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剂仓储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34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剂仓储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审批委员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厂址位于盘锦精细化工(塑料)产业园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烯一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3517.5m2。项目新建三剂仓储库由5座库房组成,其中甲类库房4座,每座占地面积180m2,每座库房储量约20吨;乙类库房1座,占地面积1989.2m2,库房储量约300吨。丙、丁、戊类化学品亦可储存在乙类库房中,乙类库房设置预留空间约200m2。项目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均依托乙烯一公司现有设施。

 

    项目需储存的化学品品种共58种,分为“三剂”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详见报告书),储存总量310.8吨。其中甲类化学品有12种,共63.3吨;乙类化学品11种(乙类不燃气体4种),共16.6吨;丙类化学品22种,共143.5吨;丁、戊类化学品13种,共87.5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建筑工地设置围墙,施工现场设置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原有设施拆除的固体废物分类堆置,建筑垃圾运送至地方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排放,危险固废须由华锦集团统一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品运送轻拿轻放,避免包装物磕碰,尽可能减小物料损失和无组织排放;化学品进库前检查包装情况,保证包装完好无损,避免泄露,减小库区无组织排放。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2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乙烯一公司污水排放系统排入华锦集团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化学品库区及事故水池划分为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治区,铺设抗渗混凝土,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粘土层。地下水监测井利用华锦集团现有的地下水监测孔。建立地下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轴流风机和空调等高分贝噪声转动设备须设在建筑物内;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须建立事故污水“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体系在三剂仓储库区周围设置600mm高实体墙及400mm高漫坡,有效容积为5407m3;二级防控措施设置事故缓冲池,有效容积为500m3,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华锦集团总污水处理场55000m3(储存能力为25000m3)事故污水罐。你公司须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完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与全厂、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项目建成运营前须报市环保局备案。

 

    6、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确定的总量指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你公司须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我局委托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和盘锦市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盘锦市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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