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国家级生态村镇的升级版,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在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村镇建设的同时,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建设。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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