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市环保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坚持规划先行

发布时间:2016-10-10 浏览次数:213

    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坚持科学规划,制度先行,委托规划编制权威机构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盘锦奋力走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前列。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市环保局积极协调市直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图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与区域“十三五”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相衔接融合,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