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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水十条工作方案》初稿已通过省厅初审

发布时间:2016-10-10 浏览次数:211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水十条工作部署,编制好我市水十条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水十条工作方案的科学可行、操作性强,切实解决我市水十条工作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和水十条编制组重点走访了市政府13个主要职能部门,研究16个职能部门上报的材料。

    11月17日至12月20日期间,环保局和水十条编制组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局、市畜牧局、科技局、服务业委等单位,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相关部门很重视这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机关科室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对省政府水十条中104项具体措施逐条分析讨论,交流了本行业的工作情况,并确定了下一步水十条工作任务,相关单位提供了相关资料。

    编写组汇总了县区、经济区及29个部门的材料,结合全市的 “十三五”及行业规划,于12月30日完成《盘锦市水十条工作方案》初稿,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初审,我市方案纳入省政府上报国家环保部的子方案。(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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