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局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做好大洼县域内所有企业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进行整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大洼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整改意见,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5月初,启动对盘山县域内的所有企业的排查工作。
二、落实国务院“双随机”工作要求,4月底,开始启动“双随机”工作,对市属企业开展随机性监督检查。
三、网格化工作情况:已经发文至县区、经济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求县区、经济区政府组织乡镇街道制定第三级别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方案,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细化方案,责任完成时限为6月20日。
四、5月份,对20吨以上锅炉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处罚收缴到户。
五、对大洼县环保局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稽查,并做市本级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环保厅对我市的稽查。 (王德明)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