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站开展2016年3月份污水国控源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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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控污染源监管,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监测计划,于2016年3月7日~10日对辖区内国控源污水进行第3次月监督性监测。
监测工作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金马油田开发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等国控源排放的污水中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氯化物、总磷、流量等进行监测。分析方法依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现场监测室于3月10日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工作,样品送交分析监测室、有机监测室分析检测,监测数据将于25日前报综合室。
通过监测以判断污染源造成的污染影响,污染物的分布、污染严重的区域。进一步确定防治的对策,并评价防治措施的效果。严格控制污染、为环境管理服务。(李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