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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226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全市执法人员案件查办水平及办案质量,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及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展开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会议。各县(区)执法大队选派12名业务骨干对全市24份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交叉评查。

 

    会议对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案卷评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以及《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从案卷目录、案件办理全过程文书的完整性,执法主体、环境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以处罚程序、处罚依据为重点,对每份案卷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处罚主体是否明确、违法事实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得当、裁量是否合理、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否正确及对每份案卷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了评查,全面评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通过此次案卷交叉评查工作有效纠正了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案卷制作水平,达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1、通过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水平,不断增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解决少数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执法办案不严肃、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2、加强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的研究和探讨,经常性的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座谈和学习,提高执法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执法办案的质量。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并将这一制度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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