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监测站在用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维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监测站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项目进行询价,为保障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量值准确可靠,满足生态环境监测、质控考核、持证上岗等相关规范要求,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监测站仪器设备检定 / 校准维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对监测站现有分析仪器、采样设备、实验室计量器具、现场监测设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询价工作。
二、询价需求
(一)工作背景
为严格遵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B/T 2702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监测站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性检定和校准项目工作。
(二)工作内容
对监测站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性检定和校准项目工作,将通过社会化方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需求竞谈比价。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三、最高限价(元)
40000.00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原海洋宾馆)
方式:邮寄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原海洋宾馆)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监测站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原海洋宾馆)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427-26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