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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0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发布盘锦市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操控、干扰环评、环境监测、第三方治理等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强迫企业购买中介服务、串通抬高报价、出具虚假环评报告,垄断环保中介业务的黑恶势力线索。

2.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过程中,存在垄断经营、强迫交易,或是形成利益链条非法倾倒处置的问题线索。

3.组织或者指使他人恶意投诉、虚假举报,敲诈勒索排污企业,或者借环保名义寻衅滋事、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线索。

4.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通风报信,充当 “关系网”“保护伞” 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提倡、鼓励实名举报,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详细事项,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一)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427-2807778

邮箱:pjhbkjk@163.com

(二)盘山分局:

电话:0427-3552279

邮箱:psxhuanbao@163.com

(三)双台子分局:

电话:0427-2361471

邮箱:shuangtaizishce@163.com

(四)兴隆台分局:

电话:0427-2310310

邮箱:xltsthjfj@163.com

(五)大洼分局:

电话:0427-3530822

邮箱:15698789720@163.com

(六)辽滨分局:

电话:0427-3400730

邮箱:pjhbwy@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