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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以司法之力守护盘锦绿水青山的提案 (第8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17次

尊敬的孙丽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司法之力守护盘锦绿水青山的提案收悉,经商市法院、市检察院,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立法先行,夯实生态环境法治根基

我市始终以精准立法为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持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近年来,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气象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快推进专项立法进程,先后出台《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盘锦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6件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在盘锦细化落地、精准实施。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法典化、规范化新阶段。下一步,我市将紧扣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要求,聚焦地方立法协调性、系统性不足问题,有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补齐制度短板,确保法治供给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精准适配、同频共振。

二、优化执法配置,筑牢生态环境监管防线

针对执法资源配置优化的问题,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强基层、提能力、聚合力”持续发力,全方位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一是细化网格管理。科学划分12个执法监管网格,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监管全覆盖,选派业务骨干担任网格负责人,推行“网格长+网格员”管理模式,以“帮扶指导+传帮带”相结合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切实强化基层执法质效。二是强化科技支撑。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配备现场检查检测设备热成像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快速检测试剂等专业检测设备38台套、现场执法记录仪125台,有效提升隐蔽性违法行为的发现、取证和处置能力。三是健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盘锦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联动和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试行)》,深化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信息互通、行动协同、成果共享,切实破解“单打独斗”“监管缺位”问题,凝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力。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压实网格责任,提升装备与技术水平,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精细化、规范化,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三、强化司法保障,提升环资审判专业水平

我市立足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要求,持续健全专业化、协同化审判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一是深化院校实务合作。基于环资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市法院与高校相关院系建立常态化联系,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跟进前沿知识,主办辽宁法院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邀请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教授共同参与研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落实“三合一”审判模式。全面推行辖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通过业务研讨、案件会商、经验分享等方式,推动解决交叉案件审理难题。三是加强跨地区及多主体协作。深化与行政执法、环境司法部门协作,市法院牵头联合市公安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盘山县法院牵头公安局、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辖区法院多次联合检察院、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生态修复项目,获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权威媒体报道。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校地交流合作,适时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参与疑难案件论证或专题授课,进一步完善“司法+学术”的协同机制;继续依托“三合一”审判机制,统一环资案件裁判尺度,充实生态环境领域专家陪审员队伍,开展交叉案件集体会商、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环资审判效率及专业化水平。

四、拓展公众参与,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

我市坚持司法引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共建共治新格局。一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市法院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环资公益诉讼案件采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合议模式公开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充分运用“益心为公”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征集案件线索,累计接收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8条、立案6件;市法院持续深耕生态司法公开机制建设,常态化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专题推出“白露”主题报道,展示我市环资审判工作成效,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开放环资展厅,全方位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三是探索正向激励与联动机制。市法院在环资案件审理中,对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积极履行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依法在量刑或民事责任认定上予以体现,涉及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修复方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0部门实地考察生态修复效果,树立“修复从宽”司法导向。下一步,将持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探索专家参与案件调查、调解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组织群众旁听典型环资案件庭审;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深化正向激励与联动机制,适时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努力构建专业高效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

下一步,认真吸纳提案中的宝贵建议,持续完善我市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以更严密的法治、更高效的执法、更专业的司法、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坚决守护好盘锦的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盘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吴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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