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盘人办发〔2025〕35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形成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如无不妥,拟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
特此请示。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6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重大部署
近年来,盘锦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打造高品质国际湿地城市为目标,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路径,持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注重规划引领作用。编制《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盘锦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划定各类海洋功能空间,构建“一圈一带一区”(临港海洋产业圈、海洋生态保护带、辽滨核心支撑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湿地生态系统、珍稀生物物种实现有效保护。二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辽河口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心任务,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四级“林长制”,将林长制目标纳入党政考核和离任审计。三是以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为牵动,构建“一园两区三线六示范”生态安全格局,明确以丹顶鹤、黑嘴鸥、西太平洋斑海豹等旗舰物种保护为重点,大力实施湿地修复工程,确保国家战略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联合建立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林湿、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查处行政处罚案件4起,收缴野生鸟类48只,打出野生动物保护“组合拳”。二是开展调查监测实施精准保护。持续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工作,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开展城市和乡村越冬鸟类监测调查,记录到鸟类22种,首次发现金翅雀越冬种群。开展春季迁徙候鸟调查,记录到迁徙水鸟96种百万只,其中,迁徙丹顶鹤种群数量达628只,东方白鹳5000余只。开展黑嘴鸥种群调查,统计到南小河繁殖地内繁殖种群约4605巢,其他非繁殖种群2068只,总种群数量11200余只,盘锦南小河区域始终保持世界最大种群的黑嘴鸥繁殖地称号。三是成立救助中心实施保护。构建以市野生动物救护站为中心,以社区、企业、学校为辅助的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加强对伤病野生动物的救助。积极开展濒危物种拯救行动,持续加大对丹顶鹤、黑嘴鸥、西太平洋斑海豹等濒危物种的保护力度。2025年上半年,全市救助伤病野生动物94只,国家一级野生动物9只,二级野生动物24只。
三、加强生态保护,优化空间格局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野生生物栖息繁殖提供良好环境保障。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聚焦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优良天数比例82.3%,同比改善2.1%,未发生重度污染以上天气;河流4个国考断面和5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城市水质指数同比改善3.71%。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保护能力。对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高点野外视频监控系统17处,对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繁殖地进行重点监控,初步建立了“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管理体系。三是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先后开展“退养还湿”、蓝色海湾整治、大凌河口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海洋生态修复工作,累计修复湿地9.87万亩,整治岸线15.77公里,盘锦市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提升,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四、提升保护水平,拓展有效路径
一是科学管理强化保护。推进保护地优化整合,结合实际将全市划建的11处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为5处。对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划定全国候鸟迁飞通道—“辽宁辽河口与辽东湾通道”范围,保障候鸟迁飞安全。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将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鸟类栖息地、西太平洋斑海豹产仔地等划入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二是加强科研合作与技术创新。注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项目,引进推广先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理念。先后与北京林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等科研院校开展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课题研究,设立辽河口国家级野外生态观测站、中科院地理研究所生态研究站、沈阳农业大学生态定位监测站开展土壤、气候及水质变化对野生动物影响的研究。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共建辽河口野外观测站全面动态掌握生物多样性、蓝碳碳汇、湿地功能等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联合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成立斑海豹生态联合研究中心开展斑海豹及其栖息地的预警监测等研究工作。三是针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精心保护。持续开展丹顶鹤人工繁育与野化工作,截至7月2日,人工繁育存活雏鹤88只,野外放归丹顶鹤20只,发现野化丹顶鹤繁殖巢6巢。实施黑嘴鸥繁殖地保护,通过植被管理、水质、土壤监测、精准引潮补水等措施维持繁殖地生态平衡。采用147个智能探头与人工巡护相结合的立体防护网络,有效降低了天敌对繁殖的干扰,为黑嘴鸥创造了良好的繁殖环境。长住辽河入海口斑海豹数量呈现增长态势,6月18日监测到63头个体在辽河口三道沟上岸休息,打破其“5月后洄游离开,仅在冬季繁殖期停留栖息”的传统印象。四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丰富的湿地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盘锦红海滩景区以其独特的湿地景观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吸引了大量游客,芦苇加工、生态养殖等产业积极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五、强化支撑体系,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颁布实施《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度,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同时,加强对法规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科普讲座、展览、观鸟活动等,向公众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2025年“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辽宁主会场设在盘锦市,线上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生物多样性宣传倡议书、电子海报等,播放我市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优秀案例,开展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线下走进社区、园区和企业,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传递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与参与度。
下一步,盘锦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盘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