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盘锦康宁辽河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盘锦康宁辽河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康宁辽河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康宁辽河医院拟投资2321.43万元在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街道晏屯村富乐一号实施盘锦康宁辽河医院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对原有建筑全部进行陆续拆除重建。改扩建完成后建设住院部、办公楼、门诊楼分别1栋,床位99张,预计门诊日接待量2人。项目为精神科专科医院,主要治疗内容为心理疏导和药物治疗,不开设传染病科,不接收传染病人,不涉及辐射科室,无中药煎药等活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电取暖,使用JDEV104A10电锅炉及石墨烯地暖。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厂房屋顶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2001)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标准。项目采用一体化密闭污水处理装置,并定期投放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及氯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界无组织氯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排入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一级处理+消毒”的处理工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东郭街道市政管网,由东郭街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氨氮、总磷满足东郭街道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带等阻隔噪声的传播; 加强管理,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采取如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医疗垃圾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理,清掏前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66-2005)中表4要求标准限值。隔油池产生浮油浮渣及污泥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自来水软化采用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进行回收,不在厂内贮存。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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