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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伴生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47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伴生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拟开展伴生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该项目位于兴隆台区和盘山县,工程内容包括:在曙光采油厂曙四稀油区块辖下曙3区内局部更换4条伴生气管线,其中曙二转至曙古111站气干线局部更换520米、曙二转至古3站气干线局部更换684米、4-7#站至曙二转气管线局部更换316米、4-10#站至4-8#站气管线局部改变路由670米,4条更换伴生气集输管线总长度2190米,不涉及采油工艺,不改变本区块的产能,项目总投资为533.47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管线开挖的堆土进行覆盖,在作业带、定向钻场地四周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使用尾气达标的柴油发电机设备,选用高标号、低污染的清洁柴油,严格控制烟气排放量及排放浓度。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定向钻用水、试压用水、开挖沉积水、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和定向钻废水排入地上移动式泥浆槽,用于调节泥浆浓度,循环使用,上清液由罐车运至曙四联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或软化后回用注汽锅炉,不外排;开挖沉积水使用水泵输送地上移动污水桶收集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泥浆、含酯废包装、废管道、焊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其中含酯废包装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曙光采油厂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泥浆送至曙光泥浆处理站处理;废弃管道按照《报废油气长输管道处置技术规范》(SYT7413-2018)要求进行氮气吹扫后封堵并原地弃置;焊渣收集后外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基础垫、部分设备设隔声罩等措施,尽量降低车速并减少车辆运行次数,施工作业带距离最近敏感点西五颗村为168米,施工时夜间禁止管线施工,作业带四周设置2.5米高移动声屏障,夜间禁止管线施工,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梯形覆土,恢复其使用功能。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铺设防渗苫布、定期排查,定期测量管线腐蚀情况,对隐患管道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设置风险应急措施及培训、编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完善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监管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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