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天然气专线直供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天然气专线直供管道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拟建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天然气专线直供管道项目,投资26524.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管线及配套工程,管线起点为大洼分输站外,经唐家门站、 1#阀室、2#阀室、终点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4号门围墙外2米华锦调压站,线路全长44.5千米,管道设计压力4.0MPa、1.6MPa,管径DN450,设计输量为11.5×108Nm3/a。调压站内设置收球、过滤、计量、加热、调压、加臭等功能。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对管线开挖的堆土进行覆盖,通过增设围挡、洒水抑尘等控制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华锦调压站加热炉以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待区域集中热源扩建及配套管网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需拆除自建锅炉。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定向钻施工废水由罐车拉运至盘锦辽东湾长青污水处理厂处理,管沟开挖产生的沉降废水经收集后洒水抑尘;运行期华锦调压站看护人员生活污水由罐车拉至盘锦辽东湾长青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厂。管道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定向钻泥浆循环利用,废弃泥浆暂存钢制泥浆槽,定期拉运至中石油辽河油田环境工程公司辽实于楼泥浆处理站处理。运行期产生的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华锦调压站看护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采用低噪声设备。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合理规划管线敷设路由,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梯形覆土,恢复其使用功能。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管线全部进行防腐,接缝采用保温条密封,埋地管线防腐。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管线穿越基本农田,施工前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监管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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