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油田荣兴荣大区域集输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辽河油田分公司荣兴油气开发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油田荣兴荣大区域集输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荣兴油气开发公司拟投资1831.7万元建设辽河油田荣兴荣大区域集输系统改造工程,实现油、气、水管线输送全流程密闭。建设内容包括:荣20井组至荣72-24-33井场新建输油管线2.1km,荣72站至荣89井场新建输油管线2km,荣89井场至大一转新建输油管线10km,大30-26井场至荣72站新建一条输气管线5.5km,大一转至荣89井场输水管线10km,荣89井场至荣72站输水管线2km;荣72站新建外输泵2台,大30-26井场新建油气分离缓冲罐及2台外输泵。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管沟开挖控制作业带宽度,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管线开挖的堆土进行覆盖;柴油发电机等非道路机械加强监测,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穿越田庄台引水总干渠、平房干渠采用定向钻穿越方式,试压废水留存于管线内,运行后输送至联合站处理达标回注油气层。施工现场设置移动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定向钻工程产生废弃泥浆暂存临时钢制泥浆收集槽内,工程结束后运至中国石油辽河油田环境工程公司泥浆处理站处理。焊条、焊渣和管道接口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保温材料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临近高家、张家屯居民住宅处设移动隔声屏障,工程车辆运输路径避开村屯,运输车辆严禁鸣笛。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合理规划管线敷设路由,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基本农田应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恢复原土层。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管线全部进行防腐,接缝采用保温条密封,埋地管线防腐、保温执行《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50538-2020)。设置管线走向标识、警示牌,对输油、输气管线定期检测,管道设置截断阀。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管线穿越基本农田,施工前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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