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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监测车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监测车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于2021年建设,共计建设6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现将对6套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监测车运行维护:监测车于201811月购置,现对监测车进行维修和系统升级,保证监测车能够满足遥感监测的需求。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依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强盘锦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监督管理,实行机动车道路行驶、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联合监督检查,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开展高排放车辆区域禁限行工作,划定禁止或限制行驶的区域、时段和车型,对违反规定进入禁限行区域的依法查处。

    (二)工作内容

    按照《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指示要求,结合盘锦实际情况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监测车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实施运行维护。

    三、最高限价(元)

    154500.00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环境应急预案咨询服务;

    5.5年内具有1个政府合作项目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12220241216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121600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600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

    联 系 人:李亚军

    联系电话: 0427-280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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