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排污许可业务办理的提示函
-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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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排污许可分为三种管理类别,即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其中纳入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纳入登记管理的应开展排污登记。企事业单位可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自行判断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也可咨询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之外的,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业务。
二、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填报申请材料,向属地市级生态环境局申领排污许可证;需要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排污登记”模块完成信息申报即可。
三、企事业单位在排污许可申报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申领或排污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咨询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不指定第三方技术单位。
四、“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为生态环境部建设的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业务平台。除此之外,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未开通或设立任何排污许可业务线上办理平台、小程序等,各排污单位接到此类电话,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或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辽宁省排污许可业务咨询电话
排污许可业务相关部门 |
联系方式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024-62788545 |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
024-24849630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0411-65850242 |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
0412-5591065 |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
024-52867489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024-45595056 |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
0415-2128781 |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
0416-3318803 |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
0417-2206091 |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
0418-6618590 |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
0419-3868269 |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
024-72853335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0421-2615300 |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
0427-6693990 |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
0429-6661570 |
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
024-67980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