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盘锦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盘锦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盘锦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超过3年未进行修订,需重新编制修订、经专家审查后印发实施。

    (二)工作内容

    1.本项目包括:《盘锦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盘锦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盘锦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盘锦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编制说明》编制。

    2.报告完成后,经专家审查通过

    三、最高限价(元)

    7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环境应急预案咨询服务;

    5.近5年内具有1个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业绩

    6.近5年内具有1个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业绩

    7.近5年内具有1个政府合作项目业绩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913日至2024年927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9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常洁

    联系电话: 0427-2807298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联合帮扶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赵圈河国控水站维护项目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