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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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服务保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编制盘锦市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总结评估报告;编制固体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固体废物清单;总结凝练至少5个典型经验模式;协助我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效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提供支持。
(二)工作内容
1.对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编制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总结评估报告;
2.提供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技术指导,编制固体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固体废物清单;
3.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总结凝练至少5个典型经验模式;
4.协助我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三、最高限价(元)
5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3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207室)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207室)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张淑玲
联系电话: 0427-2805960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