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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批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对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审核拟将25家企业纳入2024年第一批正面清单,现将相关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日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9日
    投诉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投诉电话:19997876017
    电子邮箱:532065462@qq.com
 
    附件:2024年拟纳入盘锦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表(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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