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推进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建、管、用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132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盘锦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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