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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盘锦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0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盘锦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共计六类,现予以公布。

    附件:《盘锦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pdf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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