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检测和闭环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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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环发〔2024〕95号
关于印发《2024年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检测和闭环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执法队:
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督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现将《2024年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检测和闭环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强化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检测和闭环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督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持续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保障机动车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2024年强化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检测和闭环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同时严格落实超标车辆通过有效维修,实现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维修、复检的闭环管理,保障机动车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结合信访举报、黑烟倒查、大数据筛查等相关信息在6月-9月期间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大中型柴油货运车辆开展检验检测的情况,深入核查机构是否存在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专项行动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时间安排
1.全面检查阶段(6月中旬-9月底)。检查时间从6月中旬至9月下旬结束,各分局要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总结阶段(9月下旬)。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找准执法检查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汇总检查处理结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部署。市局大气科负责统筹调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立案调查,督查督办,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分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取得工作实效。
2.加强宣传报道,扩大行动影响力。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公开专项治理取得的进展和成效,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3.按时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工作制度,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2024年盘锦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汇总表及专项检查月工作报告报送给市执法队并抄送给市局大气科,9月2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
联系人:市执法队 周奉生 17742738023
市局大气科 陈 治 15842772345
附件:1.盘锦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