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2023年盘锦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3年,盘锦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9天,同比减少9天;4个国考断面水质均符合类考核标准,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类水质类别比例达50.0%,同比无明显变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均超四类海水标准;交通噪声昼间等级为属较好水平,区域声环境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水平生态质量为二类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9天。PM2.5浓度同比持平,臭氧O3)、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上升,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下降。

    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7%。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115天,二级(良)194天,三级(轻度污染)45天,四级(中度污染)9天,五级(重度污染)1天,六级(严重污染)1天。在轻度污染及以上的超标天中,以臭氧(O3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51.8%,其次是PM2.530.3%,PM1017.9%。

    2.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

    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量符合辽宁省规定标准。降水酸度(pH)范围为6.50~7.28,全年未出现酸性降水。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干流辽河盘锦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均达到相应考核目标,断面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均超四类海水标准。

1.辽河盘锦段水质状况

    干流辽河盘锦段、盘锦兴安和曙光大桥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赵圈河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标准;6条主要支流小柳河闸北桥、一统河中华路桥、螃蟹沟于岗子、太平河新生桥、绕阳河胜利塘和清水河清水河闸6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Ⅳ类标准,均达到相应考核目标。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3.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均超四类海水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1.道路交通声环境

    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属较好水平,其中属好和较好水平占总长度79.5%;属一般、较差和差水平占总长度20.5%。

    2.区域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昼间属较好水平,声源以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为主。

    四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盘锦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为61.04,生态质量为二类,各评价分指标中生态格局指数48.96、生态功能指数74.30、生物多样性指数62.56和生态胁迫指数44.74。
    双台子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
41.78,生态质量为三类;兴隆台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43.37,生态质量为三类;大洼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56.78,生态质量为二类;盘山县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8.17,生态质量为二类。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印发《2024年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采购公告-监控中心应用系统维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