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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环发〔2024〕69

 

关于印发盘锦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市环保服务中心,市执法队:

    为做好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全面总结建市40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局制定了《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积极展示美丽盘锦建设的突出成效,宣传推广优秀实践案例,鼓励更多社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458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盘锦建市40周年,全面推进美丽盘锦建设极为重要的一年。为更好的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盘锦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二、宣传主题

    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三、工作内容及相关安排

    市局将5月10日至6月10日定为六五环境日宣传月,期间开展系列活动。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开展“美丽盘锦 镜头里的故事”短视频征集活动

    紧扣“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结合盘锦人文风情,运用快闪、情景剧、快板展示等多种视觉表现元素(形式体裁不限),展现出富有时代特色的“美丽中国 生态盘锦”新面貌,生动体现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成就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推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层先进典型

    以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讲述身边参与美丽盘锦建设、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等的生动故事为主要内容,推选基层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运用VLOG或者文字叙述+照片等方式,展现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以及基层环保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开展环保诗歌朗诵、环保歌曲传唱活动

    生动诠释生态环保理念,展现盘锦环保人建设生态盘锦的信心和决心,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环保诗歌朗诵、传唱《环保人之歌》《让中国更美丽》等方式传递“绿色生态”理念,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用好环保标识、培育弘扬生态文化

    围绕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标识、“小山、小水”生态环保吉祥物等标志性元素,结合盘锦实际,设计推出特色鲜明、表现形式新颖的海报、短视频等宣传产品,积极推进生态文化传播。(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五)组织“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

    组织开展“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演讲活动,积极传播生态环境最新科技成果和突破性进展,展现科技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支撑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科技的认可,激励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六)开展“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无车日”、“健步走”以及“健康骑行”等绿色出行特色活动,传递文明理念,感受低碳快乐,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讲文明、守秩序、树新风,共同建设更环保、更安全、更和谐的文明盘锦。(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工会、机关党委办公室)

    (七)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镇街)活动

    深入各社区(镇街)广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向居民宣传普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建美丽盘锦。(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校园活动

    让孩子们不出校园就能学习到环境保护知识,了解地球生态环境现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比如,如何分类垃圾、如何节约用水、如何减少碳排放等等,通过学生加入环保公益、承担社会责任,进而影响带动全体家庭成员从生活细微处逐步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开展“春风入企,环保帮扶”活动

    服务帮助企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鼓励企业绿色生产,着力营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以“进企业、下车间”的方式,到企业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法律服务、科学普及、实践体验等活动,靠前服务,增强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加深企业员工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市局环评科、法规科)

    (十)开展“无废工厂”建设倡议活动

    向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发出“无废工厂”建设倡议,引导企业以废弃物减量化和高值化处理为目标,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推动企业开展盘锦“无废工厂”建设,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助力。(责任单位: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开展“无废小区”创建宣传行动

    向社区居民解读“无废小区”创建评估标准,普及“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绿色低碳相关知识,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倡导广大居民采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无废小区”创建的参与者、监督者、行动者和受益者。(责任单位: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开展“四类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

    切实组织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集中开放活动,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公众零距离与环保设施面对面。各县区分局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带领社会公众走进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宣传主题,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策划,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引导,严格按照市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在强化落实既定宣传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丰富扩展活动内容,并制定本单位专项活动方案,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

    (二)强化工作落实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中来,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媒体做好环境日宣传活动的系列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

    (三)及时总结上报

    六五环境日活动全过程要做好记录和全面总结,拍摄活动专题宣传视频和全景互动照片。拍摄视频需选取合适拍摄角度,同时体现活动主题(可通过电子屏、宣传展板、条幅等进行展示)、组织人员和参与人员等要素。照片画面要直观、合理、切题,充分展现活动内容,图片资料需报送JPG或JPEG格式的原图,大小介于1M与2M之间,每张照片需注明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每个节点不少于5张照片。并于6月10日前将总结文字及图片报送到市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岳轩    联系电话:13050875976

    电子邮箱:3444621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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