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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盘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洼风电场危废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3 浏览次数:102

华能盘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能盘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洼风电场危废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评估后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镇大洼风电场升压站内。主要建设内容是将大洼风电场升压站内现有1座闲置库房改造为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库建筑面积为50m2,分为3个贮存区,贮存区之间采用通顶墙体、防火隔板分隔,主要贮存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蓄电池、废活性炭。项目总投资15万元,无新增占地。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车辆运输砂石要苫盖,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运行期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贮存采用铁桶盛装,并加盖密封,贮存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排风系统前端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不设排气筒,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 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废蓄电池在运输、贮存时将电极用绝缘胶带包裹,放入防漏密封胶袋后放置于防腐防渗漏托盘内贮存,避免废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泄漏或短路起火产生环境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升压站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危废贮存库内设置导流沟、收集池,贮存库内地面、裙脚、导流沟、收集池进行防渗,防渗层采用环氧砂浆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涂料(渗透系数10 -10cm/s)。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行期对风电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建设、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文件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下水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结合“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你单位应留存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等资料以备查。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及标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大洼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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